English 中文
新闻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噪声污染防治九问

从马路上的汽车喇叭声,到广场舞的音乐声;从施工工地的机器轰鸣声,到夜晚大排档的喧闹声……生活中,噪声污染无孔不入。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如何治理噪声污染?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是什么?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1.为何要出台《通知》?

  

  “过去对于噪声污染监管一直存在职责不明的问题,实际生活中,常常找不到归谁管的情况。”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去年6月5日《噪声污染防治法》施行以前,生态环境部门在开展噪声管控执法时,主要对象是施工噪声和生产噪声,其他如交通噪声、社会噪声等,不在生态环境部门执法范围内。

  

  对此,《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根据需要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推进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经过多轮研讨,我市明确了噪音污染防治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上述工作人员说。

  

  《通知》聚焦夜间施工噪声、交通工具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室内装修噪声等噪声扰民问题,结合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实际需求,进一步厘清有关部门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

  

  2.对噪声扰民,如何进行监管分工?

  

  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举例说,比如在公众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或者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扰民的,由城管执法部门监管、处罚。

  

  对于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举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则由教育等活动主办部门牵头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

  

  3.市区禁止产生噪声的活动有哪些?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在城市市区从事下列活动:午间(中午十二点至十四点)和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施工、娱乐的;中考、高考等特殊期间,违反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活动的;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切割、敲打、锤击等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宣传商品和服务,以及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等。

  

  4.摩托车“炸街”扰民,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之一,对这种深夜“炸街”产生噪音污染如何进行处罚?

  

  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违反该规定的,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管并行使处罚权。

  

  5.施工工地噪声扰民关注度比较高,将由哪些部门进行监管?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施工工地噪音扰民一直是执法关注的重点之一。我市针对施工工地噪声污染开展多次专项治理活动,对产生施工噪音的单位进行说服教育并责令整改,整改后加强监管。

  

  按照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通知》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进行连续夜间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城乡建设或者水利、交通运输、市政等相应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或公告附近居民的,由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监管。

  

  6.KTV、网吧产生噪音扰民,如何处理?

  

  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7.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指哪些地方?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划定。

  

  此外,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在学校、医院、住宅小区、机关、科研单位、图书馆、疗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娱乐、健身等活动的,使用音响器材所产生的环境噪声白天最高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最高不得超过45分贝;在其他区域内进行娱乐、健身等活动的,使用音响器材所产生的环境噪声白天最高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最高不得超过50分贝。

  

  8.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难点怎么破?

  

  采访中,一位执法人员表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两大执法难点:一是取证难,比如有市民反映施工工地噪声污染,执法人员要先通过便携式噪声监测设备发现工地确有噪声超标排放情况,再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出具报告后才能作为证据进行行政处罚。“往往这个过程中,工地就停工了,导致证据无法固定。”;二是在《通知》出台之前,不同部门分别从各自职能出台管理措施,难以形成噪音治理的监管合力,影响了治理效果。

  

  “噪声防控的管理链条牵涉多部门,没办法完全割裂,不能形成合力,治理效果就会大大降低。”该执法人员表示,《通知》的出台,从制度层面解决单一部门单打独斗、疲于应付、治标不治本的问题,促进了部门之间联动共治,对于提升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具有重要意义。

  

  9.受到噪声污染侵害,该如何维权?

  

  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相应的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诉至法院解决。


高世集团中国办公地址
Add: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洋河一路68号协信中心C幢22-6
Tel : +86-23-8819 2999 Fax : +86-23-8819 2272
高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Add:重庆市璧山区青杠镇石杨三路厂房(1、4号厂房)
Email: sales@cohesive.com.cn ; contact@cohesive.com.cn